法官来到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辽宁庄

原标题:法官来到群众“家门口”化解矛盾纠纷辽宁庄河“法官进乡村”走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路径

■调查动机

年3月,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启动“法官(助理)进乡村(社区)”实践活动。一年间,成功化解矛盾纠纷件,有4个派出法庭的收案数同比下降超过35%,最多的下降63.12%。

如何推动法官(助理)进乡村(社区)?他们的积极性哪里来?取得了哪些成效?围绕这些问题,记者近日赶赴庄河市进行了深入采访。

□本报记者张国强韩宇

春暖花开,万物复苏。

在辽宁省庄河市鞍山子镇一乡村,两家相邻企业一派忙碌的景象。

而不久前,这两家企业因土地边界纠纷闹得不可开交。法官介入调解后,经过耐心的释法说理,两家企业同意等待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对土地边界进行界定。纠纷解决,企业立即恢复了正常生产。

这是庄河市人民法院开展“法官(助理)进乡村(社区)”实践活动的一个生动缩影。

“为推进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,庄河市法院开展‘法官(助理)进乡村(社区)’实践活动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‘枫桥经验’,加强诉源治理,系统构建点、线、面相结合的立体化工作模式,形成了一条关口前移、纵向递进、横向联动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途径。”庄河市法院院长董凯近日接受《法治日报》记者采访时说。

实现矛盾抓早抓小

“法官(助理)到村里开展工作,是真帮我们解决问题啊!”庄河市桂云花乡岭东村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宫银星颇有感触地说。

按照实践活动的要求,庄河市法院法官(助理)人与全市个村委会、社区建立固定工作联系,实现全覆盖。法官(助理)入村(社区)必须完成5个“规定动作”,即“一个群”“一个站”“一块屏”“一个台”“一条路”。

法官助理刘强的手机里就有这样“一个群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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